2008 42
关于聘任李玲等村级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
通 知
各村民委员会:
根据蒲委[2008]40号文件的精神,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经过笔试、面试。经研究,决定将聘任人员名单公布如下:
渔业村:李 玲 华一村:王碎芬 吴赛飞
华岙村:李陆妹 寨桥村:刘玉萍 侯三燕
下侯宅村:林志珍 西门街村:赵忠芬 侯剑平
娄浦村:刘丽微 南门街村:洪平平 金迪花
霞堡村:王金萍 东门街村:杨爱丹 赵 娜
东外村:侯维芬 北门街村:臧雪微 陈美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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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侯宅村:邬银凤 娄川村:卢碎芬 赵飞妹
仓下村:童瑞芬 华二村:赵建微 钱旭微
二○○八年七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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