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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蒲岐镇娄川、娄浦村建设规划调整的批复
发布单位: 蒲岐镇 发布时间: 2008-04-21 公开方式: 主动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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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2007    7

 

 

关于蒲岐镇娄川、娄浦村建设规划调整的

      

 

娄川、娄浦村委会:

你村《关于要求批复娄川、娄浦村建设规划调整的报告》悉。关于娄浦村村办公楼和老年活动中心合并为村综合楼,在原老年活动中心选址处安排一幢居民住宅用地;调整娄川村的规划川浦路、横川路、欢庆路、综合路及规划的综合楼;取消规划的园前路;取消原第五小学规划用地,在娄川村原选址处安排六幢居民住宅用地,取消娄川村规划的菜市场,保留现状小学;在娄川村门前塘地块暂时安排小学发展用地,将来兴建小学以具体选址书为准规划调整,经市规划建设局审查同意,并经过法定公示程序,公示期间未

收到有关不同意见。根据《浙江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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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,现批复如下:

一、  规划范围

东至:山体;南至:山体;西至:水田;北至:山体。规划总

用地:30.88Ha。

二、用地平衡表

   

面积(Ha)

比例(%)

 

建设总用地

30.88

 

 

建设用地

28.7

100

 

住宅用地

16.63

57.94

 

道路广场用地

5.76

20.07

 

公共绿地

2.89

10.07

 

公建用地

2.50

8.71

 

对外交通用地

0.92

3.21

 

水体

1.22

 

 

山体

0.96

 

 

三、规划批准后,具有法律效力,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,不得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。若在实施过程中,确需调整规划的,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。

四、批准后的规划,总平面图须经市规划建设局盖章后方可使用。

 

蒲岐镇人民政府

2007年3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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