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蒲岐镇 >> 信息公开 >> 工作信息 >> 城乡建设 >>
关于南门街村集体留用土地详细规划的批复
发布单位: 蒲岐镇 发布时间: 2008-04-21 公开方式: 主动公开
索引号: 未编制索引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

 2007    19

 

 

关于南门街村集体留用土地详细规划的

           复

 

南门街村委会:

你村《关于要求批复报告》悉。你村集体留用地详细规划经市规划建设局2007年1月31日会审通过,并根据乐规建[2007]57号会审纪要进行修改。经市规划建设局审查同意,并经过法定公示程序,公示期间未收到不同意见,根据《浙江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>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,现批复如下:

一、规划范围。东至城西路,南至教场西路,西至定安南路,北至护城河。

二、规划总用地9413㎡。

三、用地平衡表

-1-

    目

单位

数量

建设总用地

9413

其中带征面积

2117

建设用地

7296

住宅占地面积

2916

住宅总建筑面积

14883

建筑密度

39

容积率

2.0

绿地率

30

户数

116

四、规划批准后,具有法律效力,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,不得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。若在实施过程中,确需调整规划的,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。

五、批准后的规划,总平面图须经市规划建设局盖章后方可使用。

此复

 

 

 

 

蒲岐镇人民政府

2007年4月12日